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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1 00:00:00.0 浏览量:42090

各市委组织部,沈抚示范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省委管理的企业、高等院校党委: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8—2022年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现就做好2022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方式

学员通过登录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进入不同专区选课学习(网址http://www.lngbzx.gov.cn)。

二、学习对象

1.领导干部在线学习专区:省委、市委管理的干部、省委管理的国有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高校领导班子成员。

2.公务员在线学习专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 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线学习专区:省直事业单位和省委管理的企业、高等院校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

4. 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时间

2022年4月11日至11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把干部在线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人担任在线学习联络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在线学习咨询解答、统计报表、维护学籍、督促学习等工作,确保学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联络员变更调整,请重新填报《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登记表》。新增人员需填报《在线学习注册码申请表》。人员变动的,请及时调整交接。因单位未组织在线学习、无法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学员,由主管部门设立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2.学员年度完成学习任务累计不少于5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根据《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辽组通字〔2016〕6号)等有关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12月底,对在线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3.省委组织部将对干部在线学习情况进行督导。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负责省委管理的高等院校、企业在线学习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工作,各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工作。

省干部教育在线学院联系人:杨久洲、张晗、杨薪

电话:024—86602746,86602707,86602745

传真:024—86602743

附件:1.2022年度全省干部在线学习必修课程专题目录

          2.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登记表

          3.在线学习注册码申请表

         

附件.doc

                           辽宁省干部教育在线学院

                                        2022年4月11日